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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情况不宜受孕

更新时间:2004-12-29 9:20:00
 

  1、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超过35岁,不宜怀孕。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
  2、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体尚未恢复时,不宜受孕。
  3、精神不舒畅时,不宜受孕。
  4、疲劳过度时,不宜受孕。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应该加强避孕措施。
  5、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
  6、饮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
  7、大量吸烟后,不宜受孕。
  8、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
  9、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妇罹患,畸胎率显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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