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下别人递来的果汁,不一会就云里雾里,等清醒过来,身上值钱的东西一个不剩—————这迷魂药可能就是不法之徒用“三唑仑”搞的鬼。近日,国家食药监局通知:从3月1日起,所有药店禁售三唑仑这种精神药品。
对此,市高院法官称好,认为此举将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有重要意义。
从下月起,该药将由现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升级为第一类精神药品,为防止三唑仑流入非法渠道,今后三唑仑只能在医院使用,所有药店都不得经营。
同时,我市18家拥有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将停止销售三唑仑,违者将被处以非法所得5至10倍罚款。库存的三唑仑应当退回生产企业,或由各区县药监局汇总后,由市药监局协调有资质企业代为销售。
昨天,市高院刑二庭庭长王子伟介绍,由于服用后很快会出现短时间昏厥,三唑仑常被犯罪分子作为实施抢劫的作案工具。从近年统计数据看,青少年用三唑仑麻翻人实施诈骗、抢劫、强奸等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其原因与以前三唑仑在一般药店都很易买到手有关。
同时,多数精神类药品服食后会产生依赖性,进而引发犯罪。
王庭长认为,国家加强对该药品的监管,对犯罪分子来说,无疑减少了作案工具,对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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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唑仑是苯二氮卓类安定药,具有抗惊厥、抗焦虑、镇静催眠等作用;诱导入眠非常快,口服20-30分钟就能生效。由于个体差异不同,服用大剂量后会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