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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某医院乱收费 喝水要收“开水费”

更新时间:2006-2-3 16:40:39
 
 广西某医院乱收费五花八门 喝水要收“开水费”    价格违法主要涉及六方面
  医院里盖章要收费,供应开水也要收费?检查中发现有一些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而且收费新项目无所不包,什么“卫生处置费”、“主任查房费”,甚至还有“出生证盖章费”、“开水费”、“药品袋费”。
  一本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每证4元,可一些医疗机构竟收到30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按规定5元/日,有的医院却收8元/日;一些没有等级的医疗机构擅自按照二级医院的规定标准收取诊查费、输液费、注射费等;超范围收费也不罕见,按规定,“主任/副主任医师诊查费”只能向门诊病人收取,但有的医院却向住院病人照收不误;“疾病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费”属于社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有的医疗机构却向住院病人收取这项费用;重复收费问题也屡见不鲜,一些医疗机构在对危重病人收取24小时重症监护费的同时,还收取一级或二级护理费,收取新生儿护理费的同时,又收取级别护理费。
  政策淡漠导致价格违法
  被检查出问题时,相当多的医疗机构都说自己没有看到相关价格文件。甚至2002年、2003年下发的收费文件医院都称没有收到。即使接到文件的医院,也存在忽视了规定细则的问题,都是“检查了才知道有这么多规定”,之前一直按照自己的理解做,也不同物价部门沟通。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医疗单位的管理不到位,相关政策滞后。主要表现在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甚至物价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同时,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将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同个人利益挂钩,造成一些科室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的现象。
  业内人士建议患者尽可能多地对医药价格和收费项目作些了解,在就医过程中做到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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