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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协良委员: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被起诉

更新时间:2007-3-13 9:22:30
 

 早报讯历届两会,虚假医疗广告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西安协同医院的董协良提交提案,建议修改《广告法》,明确做广告的个体的法律责任,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董协良提到,目前许多名人、明星都为许多医疗机构做广告,现行《广告法》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对于在广告中宣传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应负何种法律责任没有提及,这无异于让那些名人明星们进了“保险箱”,广告即使出了天大的问题也和他们无关。董协良建议,应该在修改《广告法》时明确做广告的个体的法律责任,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广告受众在受到违法广告侵扰或侵害时应该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南方都市报》供稿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07/0313/05/39ELD7GG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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