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艾滋病流行趋势将进入高速增长期,其中,年轻人正成为艾滋病的最大受害者。
那么,在不断出台并完善各种艾滋病防治政策或措施的过程中,该不该考虑如何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生育问题?笔者认为是不应该被忽略的重要事情。
在我国目前的相关立法中,还没有涉及干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生育问题,是考虑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权利保护,但这种保护应当以其不向正常人传播艾滋病的义务为前提。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是国家、社会及其他公民对其最基本尊严的保证。但在目前艾滋病检测技术和防治知识还很不普及的情况下,对正常人不受艾滋病病毒侵扰的法律保护,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有这样一个例子:当一个男孩和女友相恋四年后,正准备选择结婚,男孩意外地发现女友是一个体内已潜伏了3年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这样,他们还有权利期待拥有自己的孩子吗?如果他们决定要拥有自己爱情的果实,社会该不该考虑或者重视他们的生育问题呢?
据联合国规划署提供的统计,即使采用最先进的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对孕妇从产前到产后进行全程干预,母婴感染的概率仍有8%~10%,而感染了病毒的婴儿大多数会在2~3年死去。当然,未感染病毒的概率也高达90%。或许正是因为有这个“高达”的比例,才有医学界的声音说:“只要严格按照医学专家的指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仅能拥有相对正常的婚姻生活,而且有99%的几率保证生下的孩子是健康的。因为,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体内的卵子是不会染上艾滋病病毒的。”
眼下,我们尚无需质疑或探讨这种观点的科学性与否,但不妨作个假设,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生育的孩子幸运的未被感染,那么,他最终可能仍难以避免不遭遇成为孤儿的风险。因为,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供的另一项统计表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均在感染5~8年后,会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可见,在这两大不幸面前,命运注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孩子无论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都无法摆脱凄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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