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旧时又称为“霉疮”、“广疮”及“杨梅疮”等,均为形象描述。
初起时即是全身性感染,病程缓慢,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侵犯人体的许多组织器官,出现各种症状,有时潜伏多年甚至终身不露丝毫痕迹,能治愈,亦有自愈倾向,但惯于复发。病程长短不一,并因传染方式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相同。病原体对热和干燥极度敏感,但能在液体中存活数日,所以亦可通过感染者的血液传播。妊娠5个月以后母体梅毒可经胎盘传给胎儿。
一期梅毒硬下疳,螺旋体进入人体,一般约2~4周左右,在性器官及其附近出现无痛的损口或溃疡。女性由于损口可能隐蔽在阴道内,故常被忽略。数日至数星期后,可自然消失。
二期梅毒皮疹,遍布全身。常于下疳出现后6~8周出现。可有多种形态。皮疹的特点为不痒不痛,并可自行消退,此时梅毒血清反应几乎100%阳性。
三期梅毒发生在感染后的2年,可以侵犯许多器官和组织。传染性低,但对病人机体破坏严重,发生在神经及心血管系统的可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