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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新生命健康步伐第一步

更新时间:2007-12-27 10:41:53
 

怀孕后期的产前检查,除了注意胎儿生长速度与胎位外,亦应注意有无妊娠毒血症发生,若孕妇有糖尿病、肾脏病、心脏病等全身性疾病或高血压,随着怀孕周数增加,胎儿体重增大,孕妇的负荷随之增加,很可能会加重其症状,须特别注意,应联合内科医师一同照顾孕妇。

后期产前检查每次都作尿液检验是为了发现有无尿糖、尿蛋白情形,另外在怀孕二十八周时,可做葡萄糖筛检,以确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

怀孕的妈妈应如何选择一位合宜的妇产科医师,为她作产前检查及提供怀孕生产过程的医疗照顾? 

在选择医院或诊所的妇产科医师时,最基本的应注意他是否为妇产科的专科医师,如果是,表示他接受过完整的妇产专科训练。 

同时,应注意医院或诊所的设备是否齐全,如超声波检查设备等,若无超声波设备,医师较不易检查出怀有双胞胎或连体婴的情形,这除了和超声波设备好坏及医师技术有关外,亦和医师是否有想到、注意到有极大的关系。这与医院的规模并无相关,因为即使是全国知名的医学中心亦可能发生医师没发现孕妇怀有双胞胎或连体婴的情形,因此,医师本身是否注意到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是医师的口碑、与病患的沟通应对,也需要准妈妈们仔细的观察了解。 

此外,特别要提醒准妈妈们注意,每次产前检查若有作任何的检验,下一次的产检时一定要询问医师检查的结果。有时医师门诊的病人很多,或同时有几位医师看诊,不一定记得每个人作的检查,这时有赖孕妇们能提醒并询问医师前次检查的结果及应注意事项,这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步骤。 

准妈妈们该如何与医师配合,以顺利地度过怀孕期,生个健康宝宝呢? 

首先要定期作产前检查。按照妇产科教科书的标准,怀孕初期应每月作一次产检,怀孕三十二周至三十六周时,每两周作一次产前检查,三十六周以后则希望每周作一次。 

目前健保局规定的产检次数已略显不足,若孕妇们再不定期产检则将更为不足,本人就曾经遇过怀孕三十三周的孕妇第一次作产前检查,这时若发现胎儿较大或较小,医师将很难估算其正确之预产期。孕妇若超0过预产期,亦须特别多加注意,医师多半会鼓励孕妇在超过一周左右,即怀孕四十一周时能住院催生,也有医师会等到四十二周时催生,但此时因胎盘的功能变差,自然生产的机会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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