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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性皮炎

更新时间:2005-1-7 15:15:00
 

  药物性皮炎(又称药疹)是指药物通过口服、注射、吸入、滴入等途经进入人体后引起的皮肤、粘膜发疹。外用接触引起的皮肤粘膜损害,称为接触性皮炎。严重的药疹可累及内脏,造成多系统的病变,甚至影响生命。药物既用于治疗疾病,但也可发生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由药物引起的非治疗反应,统称为药物反应,药疹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新药层出不穷,应用的药物种类与日俱增,因之药疹也日渐增多。多数药疹是由变态反应所致,和病人的过敏体质有关。药疹不是药物中毒,药物中毒与服用剂量过大,服药时间过长,机体肝肾功能障碍致使解毒排泄机能不良,使药物在体内蓄积及药物毒性等有关。最常引起药疹的药物有1,抗生素类;2,磺胺类;3,解热镇痛药;4,安眠药:以巴比妥酸盐为多见。市售的治疗发热,伤风感冒药中,往往兼有3、4两种成分。磺胺药中复方新诺明也常引起药物皮炎。由变态反应引起的药疹特点:1,只发生于少数对药物过敏的服药者;2,皮疹与药理作用无关,小量即可发病;3,有一定的潜伏期,初次用药一般需经4-20天的潜伏期,已致敏者数分钟内即可发病;4,药疹无特异性,一种药物可发生在不同形态皮疹,而一种皮疹又可由多种药物引起;5,有交叉过敏现象;6,药疹一般对称,可泛发全身,自觉灼痒;7,抗敏药治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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